关于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技师考核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工人技师考核报名须知:

(一)填写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请严格按照阅读填表说明的六条规定进行填写,否则无效。

(二)提供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或审批表原件、学历证书。符合奖励规定条件的,要报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

(三)申报技师资格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2、取得人事厅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并在同工种高级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

3、技校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毕业,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高级工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四)报名费用:60元。

(五)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月12日下午5:00之前。

(六)相关工种:餐厅服务、计算机系统操作、护理、电工、汽车驾驶等。

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须知:

(一)填写报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对已通过低一级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而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工人,须提供低一级的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

(三)对未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根据工作年限直接申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工人,须提供本人档案。

(四)申报资格条件:

1、申报高级工考核的条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

2、申报中级工考核的条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

3、申报初级工考核的条件:工作年限14年以下并从事本工种工作4年以下;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下。

(五)报名费用:60元。

(六)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月12日下午5:00之前。

(七)相关工种:汽车驾驶、汽车维修、计算机、图书资料、清扫保洁、绿化、房管、农艺、林木种苗、护理、药剂、药工、检验、收银、道路养护、供水管道、烹调、客房服务、餐厅服务、保管、保卫消防、保育员、电话通讯等。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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