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 信息来源:科技开发处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5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应符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明确的资金使用方向。围绕河南省优势和新兴产业以及区域特色产业技术需求,支持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广泛惠及人民群众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促进关键共性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豫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对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将择优给予支持,资助额度为60-100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在项目实施中挑大梁。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项目实施。项目纳入省级科研项目统一管理。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项目申报时间,相关资金投入自申报当月起纳入预算。项目立项实际资助额度低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筹集。引导资金应在项目实施期内执行完毕,实施期内未支出的引导资金按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引导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技术参数、科技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指标,绩效指标应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此项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内容。

三、推荐指标

我校限报1项。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17点之前联系科技开发上报意向题目并于2025年5月30日17之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2报送至行政楼429科技开发处,电子版附件1-3发送至科技开发处邮箱hnzjkjc@163.com,文件名及邮件主题为“姓名+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申报”。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管理系统(http://xt.hnkjt.gov.cn/kjfzzx),按照管理系统要求提交申请书、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主管部门请分别选择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主管部门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不能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晓萌黄培 电话:0371-69306069

网络系统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附件:

1. 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

2.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

3.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4.河南省产业研发联合基金支持领域

科技开发处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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