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职称须知

发布时间:2009-09-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评审条件:按照省人事厅、教育厅等有关职称文件执行(参评人员可到河南职称网和我院网站查询)。

    二、申报注意事项及个人须提交的材料:

    (一)按照《对有关职称政策具体问题的说明》(豫职改办[2000]4号)要求,如在200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年限为5年的,应在2003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二)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于2009年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于2009年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

    (三)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工艺美术等实行社会化评价的系列(专业),任职年限从申报人员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起计算。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年底。

     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且可自主申报的系列(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等),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个人报名:对照评审条件,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应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时间、现任职称及聘任时间等),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本人连同参评材料一并送交人事处。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两套,一套人事处留存,一套粘贴在材料袋上;评审材料一人一袋(申报高级职称请及时到人事处领取袋子),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级别和专业。

(五)《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3份 。《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六)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 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中级职称打印20份。

(七)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份。  

(九)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十)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 )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十一)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并且不需要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十二)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十三)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 2 篇。

(十四)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五)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和教学录像带以及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十六)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及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新身份证请复印两面)各1份。

(十七)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十八)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展示前。

    (十九)破格申报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 答辩时答辩人须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

    (二十)要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到“河南省职称网” (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下载。

    (二十一)人事处将报名人员名单通报给教务处,由教务处出具其任现职以来的个人教学工作量及教学综合评估得分情况,评审表及评审简表该项的填写以教务处出具的证明为准;该栏目的填写时间安排在相应申报级别的材料展示期间。

    (二十二)各有关部门对参评人员材料要严格把关,在评审推荐中要客观、公正、合理。

    (二十三)由于省高评委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严格要求《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的填写一定要与原件一致,不能提供原件的获奖或论文、著作等一律不要填写;论文、著作计算的字数最高不能超过按版面计算的字数,请申报者严格按照这个原则来计算字数,以免返工给申报者本人带来麻烦。

    (二十四)从2008年开始,申报高校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不满40周岁必须有1年以上的担任兼职班主任或辅导员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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