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0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2008年度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立足河南、贴近中心、围绕大局,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服务,进一步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如何实现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本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河南发展新跨越专题研究。第二类: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七个学科的研究。以上两类条目规定了申报范围、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原题申报,也可自行拟定题目。第三类:历史学、考古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九个学科,不设具体研究条目,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四、本年度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三个类别。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其中,专题研究的学科分类,请申请人根据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自行分类归入其相应的学科。

    五、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被中止项目研究、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申请人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有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六、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七、本年度应用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基础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自9月1日起,申报者需据此考虑自己的项目设计。

    八、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等)可从河南社科规划网(网址:www.hnpopss.gov.cn)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九、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5份,包括1份原件和4份复印件;5份活页。申报材料采用“1夹9”方式叠放,即将5份活页和4份申请书复印件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原件申请书内。不要把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内。

    十、我院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华   潘晓萌  联系电话:3060   65663438

                          

                                                          教务处-科研科

                                                          2008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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