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网络信息的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6-05-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随着我院内网 * 与外网 * (见附注)建设的不断完善,各部门对网络发布信息快速与便捷认识的不断加强,要求上传文件资料信息的频率越来越高。为了规范我院网络上传,保证学院网上信息的及时传播,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上传内容的具体要求

1 .各部门需要上传的内容必须附电子文档和打印文档两种形式,且内容完全一致,打印文档的字体、字号统一为:标题华文中宋 2 号字,正文仿宋 3 号字。

上传内容的审批程序

1 .上传文档需由发稿部门领导在打印文档上签字,并批示“同意发内网”或“同意发外网”以及“发在什么网页的什么位置”等字样。例如:同意发布在校园内网的校园动态上。如果不能确定发送在网页上的具体位置,主管领导可做出“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酌情处理”的批示;如果上传紧急文档,主管领导需在批示中注明“加急,请优先处理”等字样;如果上传内容属时效性较强的信息,主管领导可以在批示时注明“请在×月×日之后撤销”或者“此信息保留×个月”等字样。否则,信息的时效性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处理。

2 .各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需将打印文档送交院办,由院办主任对文字内容审阅后签字。

需要在外网发送的文档,须由学院主管领导审阅签字。

上传内容的发布

各部门将经领导审批后的打印文档和电子文档送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该中心负责上传。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上传文档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附注: 内网:即学院的办公楼、机房以及各系部的局域网,通过学院“视讯平台”可以浏览到的网页。

    外网:即学院的 Internet 域名,世界各地通过 Internet 网络点击www.hnzj.ha.cn即可访问到我院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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